日前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發出《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》,國家稅務總局同時以公告的形式發布《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》,全面清理和規范出口退稅政策,進一步明確了出口退稅貨物的條件、范圍、計稅依據、退稅率、申報時限、申報資料和要求等內容。通知將部分未按規定申報辦理退稅的出口貨物由征稅調整為免稅,同時放寬企業申報退稅期限,由原定90天調整為最長470天(從出口之日算起)。通知和公告從今年7月1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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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發出《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》,國家稅務總局同時以公告的形式發布《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》,全面清理和規范出口退稅政策,進一步明確了出口退稅貨物的條件、范圍、計稅依據、退稅率、申報時限、申報資料和要求等內容。通知將部分未按規定申報辦理退稅的出口貨物由征稅調整為免稅,同時放寬企業申報退稅期限,由原定90天調整為最長470天(從出口之日算起)。通知和公告從今年7月1日起實施。